8. 勞資關係
(一)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情形
本公司訂有完善之員工福利措施,依職工福利金條例,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,提撥福利金辦理員工福利事項。員工福利項目包括:員工婚、喪、喜、慶補助、三節禮品(金)、生育禮品(金)、年終晚會、國外旅遊及摸彩等。(二)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
1.民國92年1月3日成立「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」。
2.設立勞工退休基金專戶,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專戶存儲於中央信託局。
3.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實施,於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修改職工退休辦法,並自該日起全數改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,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,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
(三)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
本公司舉凡政策之宣導、員工意見之了解,皆採開放雙向溝通方式進行,期使勞資雙方關係維持和諧,並無勞資糾紛情事發生。